據《南國早報》報道1月14日,廣西某藝術院校兩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現中毒現象,經送醫院檢查,是亞硝酸鹽中毒。兩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網後稱,她因受不了嘲諷欲服毒自殺,在倒水過程中不慎將亞硝酸鹽掉入飲水機里。曹某喝了一口含亞硝酸鹽的水後放棄輕生,而兩名室友因飲水而中毒。2月14日,記者從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已被批准逮捕。
  曹某向警方講述了整個過程。曹某稱知道亞硝酸鹽是有毒物質,2012年,她在家附近一家化學藥劑店買了一瓶500克亞硝酸鹽,想用它來製作沙漏,但後來一直沒做。去年9月份,她考上了藝術院校,便把亞硝酸鹽一起帶到學校來,想等有空時製作沙漏。
  曹某稱,1月13日晚上,她因一時想不開,便想到用亞硝酸鹽自殺。她找出那瓶亞硝酸鹽,左手抓了一把,右手拿礦泉水瓶到陽臺去接桶裝水。在接水過程中,她手上的亞硝酸鹽不慎灑落在飲水機上和地上。但當時陽臺沒有開燈,她看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亞硝酸鹽灑落或具體灑在什麼地方,以為大部分都掉在了地上。
  曹某稱,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亞硝酸鹽水後,感覺味道鹹鹹的,又覺得為小事這樣做不值得,就把剩下的水全都倒進宿舍水池裡,隨手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。她也感覺有點頭暈,於是沒有清理灑落的亞硝酸鹽就上床睡覺了。
  檢察機關認為,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,其行為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,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不具備取保候審條件。
  (原標題:廣西某院校兩女生飲水中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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